通知公告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与表面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通知

2025年03月19日 16:33  点击:[]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与表面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工作自即日起启动,面向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受理课题申请。以下为基金申请的具体信息:

一、资助方向:

1、钕铁硼磁体表面防腐及重稀土晶界扩散涂层研究

2、轻金属材料制备、加工及表面防护研究

3、热障涂层新材料与涂层制备新技术研究

4、新能源材料及制备新技术研究

5、新型吸波材料研究

6、先进装备关键零部件高耐磨、耐蚀防护技术研究

7、热控材料、制备及性能调控机理研究

二、申报条件:

1、2025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人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工作人员。

2、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三、申请程序及说明

1、申请人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外单位人员需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

2、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采用通讯评审方式评审开放基金申请书,每项申请由实验室聘请3名专家进行函评,评审结果通过实验室室务委员会汇审,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后决定执行。

4、项目批准之后,项目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每年向实验室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实验室有权中止经费支持。

5、项目资助所取得的论文、专利、专著、奖项等成果,需在适当的位置标注“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与表面工程重点实验室(Inner Mongolia Key Laboratory of New Materials and Surface Engineering)”,且均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上述成果应有本实验室人员作为合作者,排名由双方根据实际贡献协商确定。 项目结题需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论文。

6、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年,每项开放课题的资助经费为2万元人民币。经费的使用期限以项目执行期限为准,过期将不能使用剩余经费。 开放基金项目经费的管理按照上级部门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

7、开放课题起止时间为1年,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被批准之日算起。

8、开放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在项目执行期内到实验室进行学术交流不少于1次。

四、项目申请时间与联系方式:

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

联 系 人:尹轶川

联系电话:15849148791

E-mail地址:3781073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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